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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请按《示范文本》签约

1999-08-01 来源:生活时报 ■江兰 我有话说

商品房质量近几年已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。据统计,全国消费者有关商品房纠纷方面的投诉已连续4年成为热点。所投诉的问题包括:面积“缺斤短两”、价格不公、交房推延、不平等格式合同、承诺失信、广告误导、乱收费等表象问题,而且逐步向住房结构安全质量和功能质量深化。浙江省义乌市商品房质量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后,全国去年住房质量方面的投诉比上一年上升了50%。

据了解,造成投诉不断攀升的原因主要是消费者对住宅情况不明、缺乏经验、轻信房产商承诺或广告宣传,草率签约而致。为此,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了《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》,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将商品房购销活动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的责权利关系,以及商品房建设、购销的特点做了充分的反映。

按“示范文本”签约,有利于当事的消费者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、法规,避免因合同中缺款少项和因当事双方意思表达不清楚、不确切而出现不公平和违约条款;有利于减少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,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。在新的“合同法”尚未正式实施之前,作为消费者,依据“示范文本”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,无疑是个很好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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